

1、采暖面積如何確認?
依據喀什地區建設局、喀計價能[2005]469號文規定。
①依據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新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證載建筑面積,即室內建筑面積+公用分攤的建筑面積+封閉的陽臺建筑面積)為供熱計量單位收取采暖費。
②封閉式陽臺和封閉式樓梯間(無論有沒有采暖設施)均收取熱費。
③房屋采暖面積的確認由地區建設局負責解釋。
2、采暖費的收費標準?
按建筑面積20元/m2收取,供暖期150天。
3、室內溫度的標準是多少?
根據國家建設部規定,居室溫度為18℃±2℃,最低不低于16℃,商業服務設施溫度由供用熱雙方協商確定。
4、用戶停止采暖的手續如何辦理?
一是用戶應在每年的9月底前到稽查科填寫停供申請表,二是有稽查科現場查驗并達到停供條件后,用戶持稽查科驗收簽字的停供申請,到供熱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如用戶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停暖手續,視為正常供熱。新疆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哈密市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和田地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供熱單位保留追繳該戶采暖費的權利。
喀什熱力公司的供熱報修電話號碼:【華興供熱有限責任公司】TEL:5817666; 581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