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潔供暖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關系冬季廣大群眾溫暖過冬,關系全省大氣環境質量能否有效改善,也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農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內容。
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北方地區清潔采暖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決策部署,我委下發《關于我省清潔采暖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出臺了全省清潔供暖“煤改電”用電價格政策,對促進我省加快實現清潔供暖提供了政策支持。《通知》明確,為方便居民靈活安排電采暖設備用電時間,滿足不同采暖用電需求,對“煤改電”居民用戶試行三種計價方式,由居民結合自身采暖用電實際自主選擇執行。一是居民選擇按峰谷時段計價,谷段用電在現行22:00至次日8:00,共10個小時基礎上,再延長2小時至12個小時,延長后谷段用電為20:00至次日8:00、峰段用電相應縮短為8:00至20:00。二是居民選擇按用電量計價,采暖用電不再區分峰谷時段,月用電在2600千瓦時以內的,在一天中的任意時間用電,統一按價格很低的谷段電價執行。今后,居民不用再擔心因白天峰段電價高而不用電采暖設備,可結合自身生活特點,靈活的安排電采暖用電時間,在滿足不同采暖需求的同時,避免了因峰段電價較高以及階梯加價而增加電費支出。三是居民選擇按平段電價計價,采暖用電量不受限制,不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以滿足采暖用電量較大且執行峰谷計價或按用電量計價不經濟的居民用戶。

《通知》要求,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采暖用電與居民家庭“煤改電”采暖執行同樣的電價政策。采暖期結算后,電網企業要及時報送采暖期電采暖用電有關情況,包括電量、電價、電費等。
供熱價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關于太原市城市供熱價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商字[2008]301號)、《關于調整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晉價商字[2009]281號)、《山西省物價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工作的通知》(晉價商字[2012]280號)文件規定執行;
(一)居民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6元(按使用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8元)交納采暖費;
(二)非居民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7.5元交納采暖費;
(三)申請報停且符合報停條件的用戶,按全額熱費的30%交納基礎熱費;
●太原市熱力公司服務電話:4158330、4158000
一、太原市熱力集團公司服務范圍
汾河以東服務區域:西起濱河東路,東至解放路、柳巷、解放南路、寇莊西路,北起府西街、府東街、鐘樓街,南至南內環街;
第二供熱分公司
汾河以東:濱河東路以東,北中環街以南,北同蒲鐵路以西(緊靠建設北路東側鐵路),府東街、府西街以北;
迎新街地區:東至新蘭路,南至迎新南一巷,西至大同路,北至南寨公園及陽興大道。
體育路、體育南路兩側及以東,太榆路兩側及以西,龍城大街以北,親賢北街以南區域
南內環街以南、濱河東路以東、體育路以西、電子街以北。
北起北中環街、南至學府東街、西起五一路、東至東山邊界。
小店區電子街以南、太茅路以東、大運路以西,清徐縣城部分負荷及晉源區姚村鎮集中供熱區域。
東起普國路,南至虎峪河,西至官地、杜兒坪礦,北至西機路機修廠。
二電熱源服務范圍,北起西張、南至北中環街、東至濱河西路、西至柴村。
城南供熱分公司
太古供熱分公司
高海拔網:北至玉泉山腳下、南至虎峪河、西至小西銘、東至繞城(西環)高速公路。
東起濱河西路、西至晉陽大道兩側、南起姚村鎮、北至蒙山街。
南中環街以南、濱河西路以西、晉源南邊界以北、繞城高速公路以東。
勝利街以北、濱河東路以東、繞城高速東山過境公路以西、迎新街以南及太原不銹鋼產業園區,為杏花嶺、尖草坪兩城區約1900余平方公里內的居民和工商企事業單位提供運行、維護、搶修、搶險等供熱服務。
北起南內環西街、南至原一電廠、東起濱河西路、西至繞城高速公路。下設晉源區和萬柏林區兩個供熱管理部,兩個部又分設五個中心站。
1.太原數字城管中心
2.太原市熱力集團公司
第一供熱分公司7776025、7776026;
第三供熱分公司2770200;
第五供熱分公司2770609;
第七供熱分公司7782795;
城南供熱分公司2418017;
太古供熱分公司5225197。
用戶可撥打服務電話7031018咨詢反映。
用戶可撥打服務電話2863023咨詢反映。
用戶可撥打服務電話6091699咨詢反映,手機上網關注太原市第二熱力微信公眾號在線互動咨詢反映。
用戶可撥打服務電話3350259咨詢反映。
今冬供暖季持續多長時間?室溫達多少度算合格?
根據《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室溫達到18±2度為合格。
答:目前還未接到供熱價格調整的通知,依舊是根據山西省物價局晉價商字[2008]301號、[2009]281號文件規定的用熱收費標準執行,集中供熱居民熱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60元(按使用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80元),非居民熱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7.50元。(不包括電力、燃油、燃氣等其他能源方式供熱)
答:太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住房使用面積在45平方米以內的,按現行供熱收費標準負擔15%的供熱費,其余85%由財政負擔。超出規定面積的部分,按現供熱收費標準自行繳納。
房產證要求是低保本人,如果不是請先到社區開具表明二者關系的證明。建議有需求的市民向民政局咨詢,熱力公司只是辦理單位。
答:《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明確,區域燃煤鍋爐供熱收費標準是參照太原市集中供熱收費標準執行;對采用燃油、燃氣、用電等其他方式供熱的收費標準,因成本較高一般由雙方協商定價。如果產權單位將此項費用強加給業主個人,市民認為不合理可撥打12358價格服務熱線反映。
答:居民建筑層高超過2.8米、非居民建筑層高超過3.2米的,每超過0.1米,加收按供熱面積計算熱費3%。文化、教育以及保護建筑等公益性設施加收至百分之百為止。
收費依據是2010年下發的《太原市城市供熱收費管理辦法》。
答:造成供熱效果室內溫度不達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據《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如果由于熱源廠或供熱站原因導致居民不能正常供熱的,在供熱結束后產權單位可向熱力公司經營部門提出申請,用戶需填寫申請表,填明具體情況,經核實后核減部分采暖費;若屬產權單位的管網設計不合理或管網失修,跑、冒、滴、漏、管道堵塞、私自改動以及閥門未打開,停水、停電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則不在核減范圍之列。
答:《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熱用戶應當在每年11月1日前交納熱費。對已繳納熱費的,供熱單位應當及時供熱;對逾期未交費的,由供熱單位向熱用戶發出限期繳費通知書。通知書發出十五日內仍不繳費的,供熱單位有權限制或者暫停供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以,用戶應及時足額交納供熱費,才可以正常享受供熱。
答:根據并城鄉管發【2010】40號及并價商字【2012】169號,空置房停暖申請后,應按30%收取供熱費。
市民反映投訴家中暖氣不熱,需要提供哪些必要信息?
對區域供熱用戶,需告知具體地址及供熱服務單位,小區采取的哪種供熱方式,包括自備鍋爐、燃氣供熱、電力供熱、污水供熱等方式,現狀為暖氣不熱還是沒有、是否繳納暖氣費,周圍鄰居是否也有類似情況。,核實清楚后進行記錄,并派單所屬城區進行協調督促處理。